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昨天聯合下發通知,從2019年7月1日起,中國公民辦理因私普通護照收費標準由160元/本降為120元/本。這是我國因私普通護照第二次降費。
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財政部的發改價格(2019)914號文件《關于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稱,為進一步加大降費力度,切實減輕社會負擔,促進實體經濟發展,自2019年7月1日起,降低無線電頻率占用費、出入境證照類收費、商標注冊收費等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對2019年7月1日前應交未交的上述行政事業性收費,補繳時應按原標準征收。
通知強調,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本通知規定,對降低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絕執行。
其中,因私普通護照收費標準由160元/本降為120元/本,往來港澳通行證收費標準由80元/張降為60元/張,其他收費項目按現行標準執行。
商標注冊收費方面,受理商標續展注冊費收費標準由1000元降為500元;變更費收費標準由250元降為150元;對提交網上申請并接受電子發文的商標業務,免收變更費。其他收費項目,包括受理商標注冊費、補發商標注冊證費、受理轉讓注冊商標費、受理商標續展注冊費、撤銷商標費、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費等,按現行標準的90%收費。
今年4月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今年降低政府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措施,發出超過3000億元降費“紅包”。從7月1日起,減免不動產登記費,擴大減繳專利申請費、年費等的范圍,降低因私普通護照等出入境證照、部分商標注冊及電力、車聯網等占用無線電頻率收費標準,并要求必須有明顯降費。
這是我國因私護照第二次降費。第一次降費在2017年7月1日,出入境證件收費標準首次調整,普通護照收費標準由每本200元降為每本1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