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遠海近日發布公告,根據沙特港務局(Mawani)的最新規定要求,如果提單上的收貨人或通知方是沙特當地貨運代理,航運公司必須獲得由沙特公共運輸局(Public Transport Authority, PTA) 簽發的貨運代理許可證副本以作記錄。
否則,因此引起的罰款或其他所有風險將完全由客戶承擔,具體罰金將為每票五萬沙特里亞爾(SR50,000),約合13,500美元。該規定立即生效,并將在2019年6月27日之后對所有進口至沙特的貨物嚴格執行。 在規定嚴格執行前的過渡期間,可接受相關保函以代替許可證副本。自6月28日起,中遠海運集運將只接受持有許可證的貨運代理的貨物。
而早在3月20日阿聯酋航運、5月17日海洋網聯ONE就發布了類似通知。
阿聯酋航運:
根據Mawani 的通告,沙特阿拉伯港務局(Saudi Port Authority) 在第26條中的規定,提單上的收貨人或通知方為貨運代理人,航運公司必須獲得公共運輸局(Public Transport Authority, PTA) 簽發的貨運代理許可證副本以作記錄。
除非出示有效的許可證,否則我們沙特阿拉伯辦事處將不會放行任何貨物。
海洋網聯ONE:
根據沙特港務局(Saudi Port Authority)在第 26 條中的規定,所有沙特收貨人或通知人,如果為當地貨運代理,則必須獲得由公共運輸局(Public Transport Authority (PTA))簽發的貨運代理許可證,否則由此引起的罰金或不能清關的風險由客戶自行承擔。
為確保新規定能順利實施,請盡力協調確保在貨物到達之前,必須將公共運輸局 (PTA) 簽發的貨運代理許可證副本遞交給我們沙特阿拉伯的辦事處。否則,因此引起的所有罰款或卸貨港滯留,客戶須負上全部責任。
貨運代理許可證樣式如下:
在這里我們衷心地提醒參加10月份沙特阿拉伯國際美容美發用品展與沙特利雅得國際建材展的展商,注意這一新政,避免出現貨物不能通關與罰款的情況,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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