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國家推出了階段性減免養老保險費政策,去年底到期之后,企業非常關注今年政府是否會再次推出養老保險的降費政策。人社部在回復兩會委員代表的提案建議時多次表示,目前不具備進一步降低繳費比例和基數的條件。
制度性將養老保險費率從20%降到16%,疫情期間又階段性減免社保費,在這雙重壓力之下,我國的養老保險基金在2020年出現了前所未有的大幅減收。人社部曾預估,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的累計結余將從2019年末的5萬億元降到2020年末的3.8萬億元。
人社部在回復中稱,當前養老保險基金總體支撐能力有所減弱。考慮到我國人口老齡化加速、養老保險制度運行等情況,如果再降低費率,基金減收幅度過大,可能影響制度的平穩運行和可持續發展。
清華大學就業與社保研究中心主任楊燕綏對第一財經表示,在基金大幅減收的情況下,當前必須盡快推動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實質性進展,對中央和地方的責任進行合理劃分,提高養老保險基金的可持續性。
養老保險不具備降費條件
去年兩會期間,針對企業在疫情中遭遇的困境,一些代表委員提出降低養老保險費來共克時艱。
從2015年起,我國的社保費就開始進入下降通道,國家先后6次降低或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職工五項社會保險費率總水平從41%降至33.95%,下降7.05個百分點,其中單位費率從30%降至23.45%,下降6.55個百分點,累計減收社會保險費近萬億元。
我國在2020年疫情期間再一次推出了規模空前的階段性“免、減、緩”政策,養老、工傷、失業三項社保費全年減收預計達1.6萬億元,其中養老保險費占比最大。
人社部養老保險司司長聶明雋在人社部第四季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階段性減免社保費是一項臨時性支持政策,去年底已經到期,三項社會保險費從今年1月1日起已按規定恢復正常征收。同時,考慮到疫情風險仍然存在,部分企業壓力可能較大,規定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今年4月底到期后,將再延長1年至2022年4月30日。
針對代表委員提出的繼續降低養老保險費率的提案和建議,人社部在回復中稱,2019年實施的《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是制度性安排,而不是階段性政策。將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20%降至16%,是經過充分研究和測算論證的慎重決策。單位繳費比例降低4個百分點,降幅較大,政策普惠性強、受益面廣,有利于促進全國費率統一,均衡企業繳費負擔。
“加之為應對疫情出臺了規模空前的減免企業社保費政策,養老保險基金總體支撐能力有所減弱,目前不具備進一步降低繳費比例的條件。”人社部稱。
還有一些代表委員建議,針對勞動密集型企業和小微企業這類在疫情中受到沖擊最大的企業實施特別的降費政策,比如將養老保險費率從16%降到14%。人社部認為,養老保險政策注重公平,對各類企業實行統一的繳費政策,要逐步實現全國費率統一,不宜對部分企業單獨降低費率。
中央8000億馳援地方“保發放”
2020年對于養老保險基金來說是較為艱難的一年。在幫助企業渡過難關的同時,地方養老保險基金收入受到較大影響,確保養老金發放的壓力增加。按照中央要求,由于大部分省份基金尚有一定規模的累計結余,對于落實階段性減免政策造成的基金收支缺口,主要通過動用累計結余進行彌補。
聶明雋表示,企業養老保險基金2019年底累計結余為5萬億元。實施減免政策后,會有較多的省份出現當期收不抵支,但絕大部分省份都能通過動用歷年結余確保發放,預計到2020年底還能保持3.8萬億元以上的結余。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養老保險“減免緩”政策影響到了養老金當期的收支平衡,這一年地方首先要考慮的就是“保發放”。
聶明雋說,去年主要通過加大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和中央財政支持力度、壓實地方政府保發放主體責任以及動用累計結余等多項舉措確保了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切實兜牢了民生底線。
2018年7月我國建立并實施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適當均衡地區間養老負擔,邁出了全國統籌第一步,2020年調劑比例提高到4%,調劑資金總規模7400億元,跨省調劑1700多億元,支持了相對困難省份的養老金發放。
人社部在回復中稱,考慮到部分地區保發放壓力較大,將密切關注各地養老保險基金運行情況,配合財政部加大中央財政對地方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力度,并注重向中西部地區和老工業基地傾斜。2020年,中央財政預算安排基本養老金轉移支付8151億元,比2019年增長12%,支持地方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為了承擔起“保發放”的主體責任,各省政府通過加快規范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建立健全各級政府分擔機制、盤活存量資金、處置國有資產、財政預算安排等多項措施,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全國統籌已箭在弦上
楊燕綏認為,人口老齡化留給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時間窗口不多了,推進全國統籌和實行養老金“早減晚增”是目前必須盡快啟動的兩項改革。
董登新稱,雖然中央調劑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地區之間養老保險基金的不平衡,但不是根本的解決之道,還是應該盡快實現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全國統籌。
去年2月14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改革方案》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方案提出要堅持公平統一、權責一致、循序漸進,推動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續,全面建成覆蓋全民、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
據人社部通報,到去年底,所有省份均啟動實施養老保險基金省級統收統支,考核驗收工作扎實推進。全國統籌相關準備工作穩步推進。
財政部長劉昆近日在全國財政工作會議上表示,今年將進一步提高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比例,推進全國統籌。
“全國統籌是一定要做的,統籌到什么程度要看中央和地方如何來劃分責任。可以肯定的是,全國統籌之后不會全部由中央來承擔責任,制度設計時要通過合理的責任劃分來規避地方的道德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