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DIC合同是世界通用的工程建設項目合同,張水波建議受疫情影響的國際工程企業嚴格遵守FIDIC合同“黃金五原則”,即合同所有參與方的職責、權利、義務、角色以及責任一般都在通用條件中默示,并適應項目的需求;專用條件的起草必須明確和清晰;專用條件不允許改變通用條件中風險與回報分配的平衡;合同中規定的各參與方履行義務的時間必須合理;所有正式的爭端在提交仲裁之前必須提交爭端裁決委員會取得臨時性具有約束力的決定。同時,倡導合同雙方之間信任與合作;不支持一方利用博弈力來脅迫另一方;不鼓勵敵對態度,努力避免爭議;鼓勵根據合同及時充分付款,保持現金流穩定。
張水波表示,針對這種情形,承包商通過索賠工期方式進行救濟。關于是否可以索賠費用,FIDIC通用條件并沒有給出承包商索賠費用的權利,但這不意味著FIDIC禁止承包商索賠費用。是否能得到費用索賠權,還要看合同專用條件具體規定以及合同適用的法律。
“總而言之,疫情下的國際工程企業各方必須保持及時溝通和進行同期記錄。保證選任的工程師或業主代表能協助雙方按公平原則,根據具體情況,來達成一致意見,或作出有約束力的決定,保證合同的履行。”張水波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