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前的復雜環境下,進出口企業需要對知識產權海關保護領域的合規風險有所關注。匯業律師事務所律師吳展表示,在進出口領域,商品的進出口需要就相關知識產權如專利權等獲得合法的授權。企業合規及法務人員應當以商品為基礎,全面審查進出口各業務鏈條可能涉及的專利權內容,并結合企業業務發展戰略等識別其中的合規風險,以便防范。
據了解,海關對于知識產權侵權的查處有兩種方式,一種是依照權利人申請查處、一種是海關依職權查處。實踐中,我國海關對知識產權侵權查處以海關依職權主動查扣為主。在實務領域,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案件在當事人主觀方面多表現為故意侵權,且經常與走私違規等其他違法行為結合在一起。一般而言,海關如查實侵權,會沒收侵權貨物,并處罰款。
吳展舉例說,中微半導體設備(上海)有限公司是業內研發、組裝集成電路等設備的先進企業,先后開發了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芯片設備,并在全球范圍內申請了1200余項專利。隨著國際市場份額的逐漸擴大,與美國某公司發生知識產權糾紛,雙方在中國、美國等多地互相展開專利訴訟、無效宣告等知識產權司法與行政領域的訴爭。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裁定美國某公司的子公司停止進口、制造、銷售和許諾銷售被訴侵犯中微半導體設備(上海)有限公司專利權的設備。中微半導體設備(上海)有限公司根據法律程序向海關總署申請知識產權備案,并積極向貨物進出口地海關尋求保護,在掌握了涉嫌侵犯其專利權的設備即將從上海浦東國際機場進口的情況后,立即向上海海關提出扣留侵權嫌疑貨物的申請,并繳納相應擔保。
“在海關的執法實際中,上海海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規定,及時啟動知識產權海關保護程序,根據權利人申請,暫停涉嫌侵權設備通關,該設備價值3400萬元人民幣。”吳展表示,海關執法過程中,美國某公司主動與中微半導體設備(上海)有限公司開展和解談判,雙方最終達成全球范圍相互授權的和解協議。在該案中,雙方在知識產權海關保護程序中達成和解,海關堅持把關與服務并舉,有效保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又促成雙方通過法律框架解決知識產權糾紛,為相關企業國際貿易爭端解決提供了海關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