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口罩等防疫物資生產企業如何申請商務部白名單?
4月26日,商務部發布通知,防疫物資生產企業可以向本地商務局申請加入商務部白名單,并提交相關表格和證明材料。
通知
關于組織做好審核確認符合國外標準認證或注冊的防疫物資生產企業名單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為做好《商務部 海關總署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防疫物資出口質量監管的公告》(2020年第12號)的落實工作,現就審核確認符合國外標準認證或注冊的防疫物資生產企業名單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請各地方商務主管部門組織本地防疫物資生產企業自愿填報有關表格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非醫用口罩生產企業填寫附件1,醫用口罩等5類醫療物資生產企業填寫附件2)。
地方商務主管部門會同本地醫療物資商業出口工作機制有關成員單位初步審核后,以工作機制辦公室名義(本地商務主管部門代章)將匯總表(含電子版)統一報送至國家醫療物資商業出口工作機制辦公室(商務部外貿司),同時抄送中國醫藥保健品進出口商會。
原則上每周報送一次,截止時間為每周三17:00。
國家醫療物資商業出口工作機制辦公室
2020年4月26日
附件1:
1.填報范圍僅限于獲得國外認證或注冊的非醫用口罩;
2.請按產品填寫,每個產品一行;
3.“企業名稱”欄請務必填寫中英文名稱,同一家企業的多個產品請依次填寫,企業名稱列不合并單元格;
4.“產品名稱”請列明中英文具體名稱、規格、型號等;
5.請務必提交本表中已填寫的國外認證關鍵材料掃描版,包括認證證書、檢測報告等,并以證書名稱命名該文件;
6.相關文件請統一放置到一個文件夾中,文件夾以企業中文名稱命名,相關資質文件命名方式為:序號+企業中文名稱縮寫+產品名稱+證書或檢測報告名稱。
以歐盟CE認證為例,企業申請CE認證可參見文章:口罩等防疫物資出口歐盟準入信息指南(附中國境內CE認證機構名單)
附件2:
2.請填報企業務必提供已填報的國外標準認證資料掃描件,及外方接受所購產品標準和質量的相關證明。
填寫說明:
1.填報范圍僅限于五大類醫用物資,即新冠病毒檢測試劑、呼吸機、醫用防護服、醫用口罩、紅外體溫計;
2.請按產品填寫,每個產品一行;
3.“企業名稱”欄請務必填寫中英文名稱,同一家企業的多個產品請依次填寫,企業名稱列不合并單元格;
4.“產品名稱”請列明中英文具體名稱、規格、型號等,并注明無菌或非無菌;
5.同一產品出口不同國家(地區),請在“進口國(地區)”單元格中合并填寫,無須每個國家一行;
6.請務必提交本表中已填寫的國外認證和注冊文件,在“資質文件”列的同一個單元格中按序號列明;
7.本表格中已填寫的“資質文件”,請統一放置到一個文件夾中,文件夾以企業中文名稱命名,相關資質文件命名方式為:序號+企業中文名稱縮寫+產品名稱+證書或檢測報告名稱,序號請務必與表格中“資質文件”列的序號相同。
8.其他:原則上產品出口應滿足進口國標準,如未在進口國注冊,請提供對方國授權進口許可的相關證明文件并在合同中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