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4月8日,黃埔海關查獲廣州某企業申報出口一次性防護口罩(非醫用)70.6萬個、一次性醫用口罩83.8萬個。經查驗,實際貨物為多種品牌、多個廠家生產的防護口罩(非醫用),其中有10萬個口罩無生產標識,部分口罩包裝袋與外包裝盒印制的生產標識、質量標準、生產廠家等均不相符,另夾藏有無生產標識的額溫槍和體溫計共975支。同時,該企業還存在冒用其他公司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書申報的情形。當事人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4月17日,黃埔海關緝私局將此案移交地方公安機關立案偵辦。
海關鄭重提醒:
對于通過偽瞞報、夾藏、夾帶等方式逃避法定檢驗,或出口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醫療物資冒充合格的違法、失信企業,海關不僅給予行政處罰,符合刑事立案標準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對如實申報的守法企業,海關將一如既往提供通關便利!
(源自海關總署官網4月16日新聞)
如實申報,過關無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