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損理賠數據飆升、信用保險業務更加繁忙,折射出外貿企業風險增加。身在外貿服務一線的中國信保寧波分公司工作人員陳立峰深感憂慮地說:“疫情給外貿企業帶來的風險遠遠不止這些。”
在陳立峰看來,疫情給外貿企業帶來的風險主要表現在五大方面:
訂單流失與訂單轉移。這種情況主要出現在企業剛開始復工復產時,企業產能供給不足,也無法參加展會拓展客源。現在,產能情況已好轉。對此,陳立峰建議企業加大線上形象展示力度,探索線上對接,考慮拓展國內市場,進行產品轉型、模式轉型。
貿易合同延期執行或被解除。這表現為國外買家以目的國疫情為由要求延期發貨或解約。對此,陳立峰建議,貨物屬于通用類貨物的,企業可考慮尋找新的第三國買家,同時提前辦理中國信保出運前保險,降低損失。此外,企業還應優化庫存,合理安排進口原材料或出口產品庫存,降低積壓風險。在這一過程中,企業還應及時聯系貨代、船運公司,因為他們對疫情期間交通管制情況、國外疫情動態更熟悉。
貨物拒收或無人提貨。“由于國外買方經營出現問題,資金緊張,不少外貿公司遇到拒收或無人提貨,再加上近一個月一些國家貨幣明顯貶值(貨幣貶值超過10%的國家包括墨西哥、俄羅斯、哥倫比亞、巴西和南非等國),也有買方以不提貨施壓我外貿企業降價。”陳立峰分析,企業應及時了解貨物動向,對方表現出不能及時提貨付款的苗頭時,應立即向中國信保通報,盡早尋求貨物處理方案。還應采用大比例預付款的方式,盡量避免DDP(稅后交貨)、DDU(未完稅交貨)這類付款方式。
疫情期間,信用證的流程也蘊藏多項風險。考慮到不可抗力的國際規定,陳立峰提醒企業,因不可抗力導致銀行無法及時為企業辦理信用證業務,信用證因此過期,銀行是可以免責的。“企業還面臨因疫情無法及時提交信用證下單據,導致信用證過期的風險。建議企業投保信用保險,如確定不能按期交貨,應盡早與開證人確定展期事宜。”